全程導醫(yī)網 藥品頻道:在藥品價格管理中如何處理藥物的免稅或減稅,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。由于缺乏這方面的循證依據,在世界衛(wèi)生組織(WHO)的藥品定價指南中提出了兩個建議:一是基本藥物不應該征收銷售稅(營業(yè)稅)和增值稅;二是如果有些國家選擇對基本藥物征收銷售稅或增值稅的話,那么對這些稅收的設計要非常小心,不應增加群眾的負擔。如對基本藥物實行免稅或減稅后,需要進行監(jiān)測,確保節(jié)省下來的錢要讓利給患者或醫(yī)療保險支付方,而不應該被藥物供應鏈中的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吸收或獲利。
關稅對藥價影響不大
早在2003年,歐盟發(fā)表了一篇評價57個國家對治療主要傳染病(HIV、瘧疾、結核)藥品稅收的研究論文。文中提到,各國藥物的增值稅波動范圍為0%~20%,平均為11%~12%,比歐盟國家的平均增值稅7%要高(表1)。一般藥品的總稅收中包括關稅、增值稅和其他稅收。調查的57個國家中,馬來西亞是最低的,約為0.01%,最高是印度60%,全球平均為18%。在一些欠發(fā)達國家,傳染病治療藥物的稅收約占17%的公共衛(wèi)生費用。
2005年,Olcay和Laing分析了150個國家的藥品關稅率對藥品可及性的影響。大約有近60%的國家對藥品及其有效成本納稅,其中90%的國家對藥品的關稅低于10%,92%的國家藥品關稅小于0.1%GDP。該研究作者認為,藥品的出廠價、銷售稅包括增值稅、藥品加成等對藥品價格的影響,要遠遠高于關稅對藥價的影響。對患者而言,藥品征收關稅可認為是一種累退稅。即使消除關稅,對醫(yī)藥工業(yè)的收入和醫(yī)藥工業(yè)政策的影響也是不大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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